2013年2月27日 星期三

和光同塵

老子第四章: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

關於 本句解釋千百種莫衷於是;兩千五百年來儒釋道各有其解。

儒教 比喻與世浮沉,隨波逐流。
佛僧 開示為一切污辱垢穢,要茹納得;一切善惡賢愚,要包容得。
道家 直指鋒芒內斂與世無爭,而與囂雜塵俗相融合。

每時代特有時空背景下都有不同解釋,語言侷限性與文字的想像性就更增文本的鴻溝。

自身的哲學思想屬於形而上,要發展轉化成具普世價值的群體觀與自然觀;則需藉助語言,文字與藝術等形而下載體。就好像電線傳輸電,距離越長能量耗損越多;何況老子道德經語多晦暗玄奧,時間一久很難梳理原意。單就文字本身推敲琢磨,每一個解釋都有他的道理。但是否是作者原意,只有老子本人說了算。所以孔子還是比較聰明,只述而不做,二手資訊流通若有問題皆是眾小子筆誤。

余英時新儒家觀點認為老子是反智且愚民!
「為道者非以明民也,將以愚之也。民之難治也,以其知也。」

我的看法是與其說它反智,倒不如說,他是反政府的極端無政府主義者。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損不足以奉有餘。」

尤其經過春秋爭霸戰亂,老子對於各國諸侯以“聖人之道”行圖利之實進行的思想反思與反動。將“聖人之道”大家長式的照顧與精密的政治算計先行拆解再另立結構。才會以“自然之道”建構完整的思想體系,揭發假道學的美麗面具,以無盡時間的消極放任對抗聖賢大道的積極作為。思想框架本身的大小有自身的能量有關,若能推己及人則框架就可持續擴大。

關於和光同塵的框架,從自身出發應是

「不在得意的人面前說失意的話,不在失意的人面前講得意的事。」
若擴大為群體觀則為

「讓富有的人可以過安全的生活,讓貧窮的人可以有尊嚴的生活。」
發展極至的自然觀則昇華為

「多元物種的尊重。」

回到現代,既然社會如此多元龐大,也不可能沒有政府的存在。

亞當‧史密斯在國富論揭諸政府的角色應為國防、租稅、公共設施與教育。
因為再無所不能的政府也不可鉅細靡遺地,從搖籃到墳墓將人民照顧無微不至。比老子往政治思想光譜的右邊移一點,提倡小政府的米爾頓‧傅利曼認為作為有機體的“市場”會比政府更有力量符合人民的需要。

個人對"和光同塵”可以同理心作統合,政府則是讓各階層有機會角色互換以促進同理心,因為窮人富人各有想法與利益要維護。政府只要專心於教育機會的平等與公平競爭的自由的維護以創造社會階級的流動性,時間會讓和光同塵的“框架”更具彈性不易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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