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7日 星期三

和光同塵 (II)

原指「無所特顯,則人或皆無所偏爭也」現代「和光同塵」指隨俗而處,不露鋒芒。

和光同塵. 入世之法,並非同流合汙,而是有「和其光,同其塵」之心靈;

對別人要有寬恕之量,
對謗語要有忍辱之量,
對忠言要有虛受之量,
對事物要有容納之量。

 「和光」是指每一盞燈所投射出的和暖光線;「同塵」是指微塵彼此交錯互動。

和光同塵 即指 在燈光照射下的塵埃和光線融爲一體,沒有沖突和對立。

這其實是當今社會的爲人之道,和老子提出的無爲而制,功成而弗居是一樣的呀。

只是太無爲了 一般人做不到呀!

  我和你的光相合,就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和光:把所有的光彩混合在一起。

同塵:與世俗混同。

 比喻不露鋒芒,與世無爭的態度,與世俗混同,不突出自己。

  入我相思門,知我相思苦,長相思兮長相憶,短相思兮無窮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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